「走在捷運站外,被免費體驗引誘至店內,趁你敷臉時輪番強迫推銷……」
這不是都市傳說,而是真實發生在我們代理的消費者王先生身上。為了脫身,王先生被迫刷卡簽下高達 131 萬元的契約。
但,即使簽了「商品買賣契約書」,事情就沒希望了嗎?答案是否定的。
一、案情:免費體驗背後的推銷陷阱
王先生在捷運站外被以「免費體驗」名義引誘進店,在接受臉部護理、行動不便之際,遭店家人員輪番強迫推銷。為求脫身,他簽下了形式上名為「商品買賣契約書」、總額高達 131 萬元的契約。
二、法院判決勝訴的兩大關鍵
1. 法院不拘泥契約文字,探究「實質定性」
雖然形式上是商品買賣,但商品始終存放在店內,且契約強調後續「持續性美容服務之給付」。法院因此認定,這實質上是一份「遞延性、預付型、不定期的繼續性服務契約」,而非單純的商品買賣。
2. 類推適用民法上的「終止權」
既然是遞延性、預付型的服務契約,法院認為應類推適用民法上租賃契約的規定,賦予消費者「終止」契約的權利。即使美容公司抗辯商品已過期,但法院認為商品始終在公司管領之下,公司未能舉證已交付、領回或約定使用期限,因此王先生依法得以終止契約。
三、判決結果:追回 113 萬餘元
最終,法院判決駁回美容公司的上訴,維持一審消費者勝訴的結果。更重要的是,我方提起的附帶上訴也獲勝訴,成功讓王先生追回扣除已使用部分後的餘額 113 萬 2,791 元。
四、律師提醒:權利需要積極捍衛
這個判決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,也提醒大家:面對「免費體驗」「限時優惠」等推銷話術務必提高警覺,切勿在壓力下倉促簽署高額契約。萬一已經簽約,也不必絕望——只要保存好契約與刷卡紀錄,並儘速諮詢專業律師,仍有機會透過法律途徑捍衛自身權益。
雨田聯合法律事務所專精消費爭議、契約糾紛與訴訟代理,若您遭遇類似情況,歡迎來電諮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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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題
Q:我已經簽了「商品買賣契約書」,還能反悔追回錢嗎?
A:有機會。法院不會只看契約名稱,而會探究契約的「實質」。本案契約雖名為商品買賣,但商品始終存放店內、且強調後續持續性美容服務,法院認定實質是「遞延性、預付型的繼續性服務契約」,消費者因此享有終止權。
Q:「實質定性」和「終止權」是什麼意思?為什麼能救我?
A:「實質定性」指法院依契約真正的權利義務內容認定其性質,而非拘泥於文字名稱。一旦定性為遞延性、預付型服務契約,法院可類推適用民法租賃規定,賦予消費者終止契約的權利,據以請求返還未使用部分的價金。
Q:被強迫推銷而簽約,當下該怎麼自保?
A:保持冷靜,盡量不要在壓力下刷卡或簽署高額契約;若已簽署,請立即保存契約、刷卡紀錄、現場對話等證據,並儘速諮詢律師評估「終止契約」或主張意思表示瑕疵的可行性。